双台同辉 法治温度融入新春团圆
“愿法治阳光普照,愿公平正义长存。”在北京卫视春晚播出后,谢通祥律师这样表达对未来的期许。而在东方卫视春晚的舞台上,谢修志律师则强调了“责任千钧”,承诺以专业与忠诚继续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万家团圆之夜,两位律师的亮相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。此次跨界合作的促成,源于佳杰传媒总经理王兴佳及其团队的积极推动。王兴佳表示:“希望通过春晚这一全民关注的平台,展现当代中国法治工作者专业、温暖、担当的形象。谢通祥、谢修志律师承办的众多典型案例,是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缩影。”
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庄严法庭,到凝聚万家灯火的春晚舞台;从中央媒体笔下的“刀下留人”,到镜头前传递的温情祝福——这一刻的跨界交融,生动诠释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温度与律师职业的成熟。

生死边界 以专业守护“最后一道防线”
死刑复核是中国刑事司法中“生与死”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在这道关口,律师的专业能力直接关乎生命的存续。十余年来,谢通祥、谢修志师徒深耕这一领域,用数十个重大死刑改判案例,践行着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理念。
在众多经典案例中,2013年的“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开庭第一案”具有里程碑意义。在办理河北青年杨方振抢劫杀人案时,谢通祥、谢修志在死刑复核阶段发现刑讯逼供的重大疑点,并提出22处疑点,申请关键“狱友”出庭作证。最高人民法院破例在河北黄骅开庭,以近乎庭审的方式核实关键证据,被央视新闻、新华网等媒体称为“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开庭第一案”。
2015年的王伦业走私毒品案,则填补了法律适用的空白。当时被告人已年满74周岁,法律对“死刑复核”阶段是否属于“审判时”并无明确规定。谢通祥、谢修志多次与合议庭沟通,最终最高法采纳其意见,以判决书形式直接改判为无期徒刑,开创了“75岁死刑复核免死”的先河。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原理会长赵秉志教授评价:“这体现了我国刑法保障人权、宽严相济,少用、慎用死刑的原则。”
此外,他们办理的宋文代贪污死刑改判案、王某印故意杀人案、王想想故意杀人案等数十起复核案件,均以最高法不核准死刑告终。尤为值得一提的是,在最高法已核准死刑、执行在即的危急时刻,他们曾代理陈某某等十余件案件启动紧急法律救济程序,以极致专业守住生命权最后防线。

法理济世 用个案实践推动法治进步
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以刑事辩护为核心,不仅在死刑复核领域成果卓著,在无罪辩护、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等领域同样成绩斐然。
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的信息显示,君树律所办理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:吴玉民合同诈骗案、中汽乾坤董事长韩明坤合同诈骗案经辩护获无罪释放;刘清春滥伐林木案厘清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,被告人获无罪判决;于利合同诈骗再审案在高院指令再审后改判无罪;北京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,经辩护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。
在服务大局、保障民生方面,谢通祥、谢修志还办理了十三亿元特大微商传销案、十多亿元非法集资案、国航员工涉嫌强奸不起诉案、美国博士企业家CHENG特大合同诈骗不起诉案等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薪火相传 法治精神在接力中坚守
谢通祥早年创办了死刑复核网,将生命敬畏与法律虔诚融入言传身教。谢修志作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,追随师父脚步,成为律所执行主任。谢修志常说:“师父教会我,在死刑复核案件中,律师不是求情者,而是法律的守护者。我们要用法律和证据去说服法官。”
这种专业主义,正是师承在执业中的具体投射。师徒二人用两代人的接力,让“刀下留人”从荧幕故事成为司法现实。
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,像谢通祥、谢修志这样秉持专业信念的法律人,正成为中国法治建设最宝贵的财富。他们让冰冷的法条有了温度,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。正如谢通祥在北京卫视春晚所言:“愿法治阳光普照,天下无冤,愿公平正义长存。”
这束法治之光,照亮了死刑复核的生死边界,也温暖了千家万户的团圆之夜。(李华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