筑法治根基,谋发展新篇:营商环境的进阶之路
近日,定安宏华胶合板有限公司因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合同履行方面存在不同认识,对海口两级法院的相关裁判结果提出异议,已依法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该案涉及的土地权益问题历时较长,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,也反映出在推动地方发展过程中,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重要性。目前,该案的司法审查正在进行中,其公正处理对于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的法治环境,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积极意义。
2002年,宏华公司响应原琼山市政府招商引资号召,参与江东新市区“林业花园”项目开发,与当地管委会签订《土地出让协议书》,约定受让约15亩商住用地,土地出让全部手续由政府代办。2003年,公司按当时政策完成招拍挂,竞得地块使用权并全额支付144万余元出让金及手续费,还取得项目批复、选址意见书等合法手续,全面履行合同义务。
此后近二十年间,因政府方行政区划调整、征地补偿纠纷等自身原因,案涉土地征地手续迟迟未完善,宏华公司始终未能签订正式出让合同、获土地交付及权属证书。2008年,政府下属机构曾自认征地手续因“归属未定”未能完善,后续亦多次出具函件、召开会议承诺解决问题,让企业保有合理信赖。期间,宏华公司数十次催促,还在2019年主动提出补缴地价、土地置换等解决方案,问题却始终被搁置。
2020年,在未通知宏华公司、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下,案涉地块被打包重新挂牌出让给案外人,对应出让价达4029万元,企业合同目的彻底落空。2024年,美兰区政府正式发函解除原协议,宏华公司遂提起诉讼,请求返还相关款项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、近9323万元可得利益损失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。
本案历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,在合同定性、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上形成明显分歧。
一审法院认为,案涉协议签订时土地未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,签约主体管委会无土地出让法定资格,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遂认定合同无效,仅支持宏华公司返还本金及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费,驳回其违约金与可得利益赔偿诉求。
海口市中院二审改判,纠正了一审“合同无效”的定性偏差,认定案涉协议为有效预约合同,管委会签订预约合同的行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;同时维持本金及利息返还判项,认定合同于2024年9月2日解除,未支持企业可得利益赔偿及日千分之一违约金主张。二审法院还认定,因政府长期未完成征地导致无法签订本约合同,且政企双方均有过错,政府未履行征地供地义务,企业明知风险未及时止损。二十年来,宏华公司始终秉持诚意推进项目、寻求问题解决,却面临土地权益落空、投资受损的结果。
法治聚焦:个案成镜鉴检验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
这起二十余年的土地合同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围绕政企履约边界、政府诚信建设、司法对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讨论持续升温,成为检验海南自贸港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试金石。
本案暴露出过去地方招商引资过程中,部分环节存在的“重招商、轻程序”“重承诺、轻履约”等问题,也反映出特定发展阶段下,行政机关法治思维和履职机制的完善空间。各方均期待通过司法程序的公正审理,厘清案件权责、定分止争,而海南自贸港建设以来,始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核心竞争力打造,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,正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海南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。
海南实践:机制创新破难题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
海南自贸港建设启动以来,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,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、政企履约纠纷化解等痛点难点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,其中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化解机制与“双组长会诊机制”的建立,成为破解复杂问题的重要抓手。该机制整合部门资源、打破行政壁垒、压实主体责任,对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专班推进、靶向解决,推动众多久拖不决的涉企纠纷妥善处置,彰显了海南省政府直面问题、主动担当的治理态度。
与此同时,海南持续推进“极简审批”改革,完善招商引资协议合法性审查机制,建立政企履约诚信档案,坚决杜绝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从制度源头规范招商引资行为、强化政府履约责任。一系列举措让法治成为政企合作的基石,让契约精神成为营商环境的底色,也让市场主体看到海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。本案所暴露的问题,正是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着力破解的痛点,而海南建立的各类化解机制,也为本案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法治启示:坚守法治诚信筑牢自贸港发展根基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政府守信践诺、司法公正高效,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。这起纠纷既是对地方治理和司法裁判的检验,也为海南自贸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、完善治理机制提供重要启示。
对地方政府而言,招商引资要坚守法治底线与契约精神,全过程恪守法律规定,杜绝程序失范、履约缺位等行为;面对历史遗留问题,要依托专项化解机制主动担当,以法治化、市场化方式积极化解,真正做到“新官理旧账”。对司法机关而言,审理涉企纠纷应坚持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,全面查清事实、准确适用法律、合理划分责任,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调取关键证据,让司法裁判成为保护民营企业权益、维护契约精神的坚实后盾。
海南自贸港建设,需要政府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,以实际行动坚守契约精神、维护司法公正。此次宏华公司提起再审,海南省高院的再审审理,不仅关乎一家企业的二十余年维权结果,更关乎社会对海南自贸港法治环境的信心,也考验着海南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机制的实践效能。
社会各界对本案再审审理充满期待,期待海南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查清案件事实、准确划分责任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;更期待以本案的公正解决为契机,充分发挥海南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机制的作用,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量。相信随着海南各项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,政府诚信履职的持续强化,司法公正保障的坚实落地,海南自贸港必将成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沃土,让每一份投资诚意都能在法治保障下结出硕果。(张伟)







